被征地拆迁没钱该怎么办?
家里的地和房子被征拆了,但是没拿到钱,生活都成问题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有哪些合法途径可以去争取应得的补偿,还有除了现金补偿外,有没有其他合理的补偿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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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拆迁后如果没有拿到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明确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征地拆迁补偿包含房屋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毁房屋所有者的经济损失,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帮助被拆迁住户解决临时居住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根据人口数每月给予补贴)以及奖励性补偿费(激励住户配合拆迁工作或主动放弃某些权益)。 其次,如果遇到征地拆迁却未拿到钱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等,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所以,您可以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要求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补偿款未发放的问题。 再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相关责任方支付应得的补偿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除了现金补偿外,还有其他补偿方式。比如房屋产权调换,即拆迁方提供新的房子作为补偿;也可能会在规划的安置区里重新划拨宅基地,让被拆迁方自行建房。如果拆迁方无法提供现金补偿,被拆迁方有权与拆迁方协商其他能接受的补偿方式,并签订明确的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且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若对补偿方式或标准不满,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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