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了一方不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已经过了,可对方却突然反悔不想离了。我还是坚持要离,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呢?
展开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咱们先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给想要离婚的夫妻设置的一段时间,让双方再好好考虑考虑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冷静期过了,一方坚持不离婚,而另一方还是想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当你向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对你们进行调解。要是经过调解,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当冷静期过了一方不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请求法院来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