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了案,警察那边没立案该怎么办?
我去派出所报了案,结果警察说不符合立案条件,不给我立案。我觉得我的事情挺严重的,应该立案处理。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让案件立案,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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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报了案,而警察没有立案时,首先要明白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所以,当你遇到警察不立案的情况,第一步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向其申请复议。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因此,你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进行监督。 如果是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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