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已还对方拿我借条复印件起诉我法院还要我还款该怎么办?


当遇到借款已还,而对方拿借条复印件起诉,法院却要求还款的情况时,不必惊慌,可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需要了解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一般情况下,借条复印件的证明力相对较弱,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如果对方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复印件也可能被法院采纳。 接下来,你要积极收集和提供自己已经还款的证据。还款证据可以有多种形式,比如转账记录,这是很常见且有说服力的证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你可以到银行打印转账记录,上面会显示转账的时间、金额、对方账户等信息,能够清晰地证明你已经向对方支付了相应的款项。要是以现金形式还款,且有证人在场,证人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你可以让证人出具书面证言,并在必要时出庭作证,证明你还款的事实。另外,还款时的聊天记录、短信等也能作为辅助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关于还款的沟通情况。 在法庭上,要合理阐述自己的观点。你要清晰、准确地向法官说明借款已经还清的事实,包括还款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同时,对对方出示的借条复印件进行质证,指出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说明你已经收回借条原件并销毁的情况。如果对方无法提供其他有力证据来证明你未还款,而你提供的还款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就可能不会支持对方的诉求。 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你还有上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上诉,你可以争取更公正的判决结果。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要保持冷静,积极收集证据,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