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了该怎么办?
我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驳回了。我特别想知道接下来该采取什么措施来挽救呢,是直接放弃,还是有别的 办法可以争取让商标注册成功?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途径和解决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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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被驳回时,不要着急,还是有相应的解决办法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驳回。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商标局审查,认为其不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从而不给予注册的决定。
商标驳回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绝对驳回,比如申请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这类商标是不能被注册的。另一种是相对驳回,常见的是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如果遇到商标被驳回的情况,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你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阐述你的理由和依据,争取改变商标局的决定。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 的决定还是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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