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公证了遗嘱但有人不承认且称不知情怎么办?

我父母之前去做了遗嘱公证,现在父母都不在了,处理遗产的时候,有家人不承认这份遗嘱,还说自己不知情。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解决,这份公证遗嘱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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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遗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证遗嘱的概念。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一旦遗嘱经过公证,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即使有人不承认且声称不知情,只要该公证遗嘱本身符合法定的公证程序和条件,它就是有效的。 如果有家人不承认公证遗嘱,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首先,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向其说明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提供公证遗嘱的相关文件,让对方了解情况。如果沟通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公证遗嘱有公证机构的证明,其证明力相对较强。法院一般会认可公证遗嘱的效力,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公证遗嘱存在违法或无效的情形。 此外,关于其他家人声称不知情这一点,法律并没有要求遗嘱必须让所有继承人都知情才有效。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的表达,只要遗嘱人是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愿订立的遗嘱,并且内容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即使部分继承人不知情,也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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