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人提出异议该怎么办?
我申请的商标被人提出异议了,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很担心这个商标就没办法注册下来了,也不清楚对方提出异议的理由是否合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有哪些流程和方法可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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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被人提出异议时,首先要对异议情况有清晰的认识。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惊慌。第一步是要仔细阅读异议书,了解对方提出异议的理由和证据。一般来说,常见的异议理由包括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等。比如,如果异议人认为你的商标与他们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文字、图形、读音等方面过于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就可能提出异议。 接下来,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所以你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答辩材料。 答辩材料要针对异议理由进行有力反驳。你可以提供证明商标具有显著性、与异议商标不近似等方面的证据。例如,提供商标的使用情况、市场推广资料等,以证明你的商标已经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独特性。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你对相关法律程序不太熟悉,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增加你商标注册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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