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提出异议该怎么办?
我申请的商标被人提出异议了,我完全懵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也不清楚这异议对我的商标申请影响大不大,我是很想让这个商标注册成功的。我想知道我现在要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这个异议,有没有什么流程是必须要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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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被提出异议时,首先要了解商标异议的概念。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面对商标异议,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认真分析异议理由。异议理由可能包括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等。比如,如果异议人认为你的商标与他们的商标在图形、文字、读音等方面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这就是一个常见的异议理由。 第二步,准备答辩材料。你需要收集能证明你的商标具有显著性、不会与他人商标造成混淆等方面的证据。例如,如果你使用该商标已经有一定时间,有相关的销售数据、广告宣传资料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你商标影响力的证据。同时,在答辩材料中要清晰地回应异议人的观点,说明你的商标符合注册条件。 第三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答辩材料。商标局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裁定。如果对商标局的裁定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总之,要积极应对商标异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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