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供应商倒闭,已经抵扣的进项票该怎么办?

我公司之前从一家供应商采购了一批货物,取得的进项票也已经抵扣了。但现在这家供应商倒闭了,我担心这已经抵扣的进项票会不会有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符合法律规定,会不会面临税务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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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供应商倒闭,而企业已经抵扣了相应进项票的情况时,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进项票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销项税中进行扣除,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征税。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买东西时交的税,在卖东西交税时可以减掉一部分。 如果供应商倒闭后,税务机关经过调查认定企业取得的该进项发票是合法合规的,企业正常的业务交易不存在问题,那么企业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也就是说,企业可以正常保留这部分抵扣的利益,不用担心税务机关会要求补缴这部分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反之,如果取得的凭证符合规定,就可以正常抵扣。 然而,如果税务机关调查发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存在问题,比如是虚开发票的情况,那么企业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虚开发票就是没有真实的业务交易,却开具了发票用于抵扣税款,这是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企业需要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除,并补缴相应的税款。如果企业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及时补缴税款,还可能会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等处罚。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提供与交易相关的各种资料,如合同、运输单据、付款凭证等,以此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这样在面对供应商倒闭以及进项票问题时,企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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