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跨省五险一金该怎么办?


当离职后需要跨省处理五险一金时,我们要分别来看各项保险和公积金的处理办法。 首先是养老保险,它是可以进行跨省转移的。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简单来说,就是先在新地方申请,然后两地社保机构沟通办理,最后完成转移。 医疗保险同样可以转移。按照《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在转移时,参保人员医保关系由一地转移到另一地,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办理时,参保人需要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向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失业保险也能转移。根据相关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由原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发放失业保险金;由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为其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两个险种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最后是住房公积金,它也是可以办理转移的。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到异地工作,新单位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后,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一般需要提交《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手续,将原缴存地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到新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