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专利无效纠纷该怎么办?


当遇到专利无效纠纷时,以下是一些应对的步骤和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专利无效。专利无效是指已经被授予的专利,因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条件,经过法定程序被宣告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当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时,专利权人需要积极应对。第一步是要仔细阅读无效宣告请求书,了解对方提出无效的理由和证据。这些理由可能包括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比如,如果一项发明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在公开场合被使用或者发表过,那么就可能因为缺乏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 接下来,专利权人可以针对对方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分析。如果发现对方的证据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可以准备反驳的证据和理由。例如,如果对方认为专利缺乏创造性,但专利权人能够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证明该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有显著的进步和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那么就可以以此来反驳对方的观点。 然后,专利权人需要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答辩意见要清晰、有条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且附上相关的证据。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寻求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律师的帮助,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更好地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经过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遇到专利无效纠纷时,要保持冷静,积极应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