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不给我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拆迁,和拆迁方签了协议,可签完之后他们就把协议都拿走了,没给我一份。我担心之后他们不按协议执行,我又没证据,这可咋整啊?我就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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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协议不给您的情况时,这在法律层面是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的表现。我们先来解释一下拆迁协议,它是您和拆迁方就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所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约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这里明确了协议是双方都应该持有的,并且具有可诉性。 如果拆迁方不给您拆迁协议,您首先可以与拆迁方进行积极沟通,明确表达您需要留存一份协议的合理诉求。在沟通时,建议采取合适的方式,比如正式面谈并做好录音,记录下沟通的过程和内容。要是沟通后拆迁方仍拒绝给您协议,您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职责对拆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他们会介入调查并要求拆迁方按照规定给您协议。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提供协议。在诉讼过程中,您之前与拆迁方沟通的录音、参与拆迁活动的相关凭证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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