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后没有进项票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基本概念。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简单来说,销项税额就是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而进项税额则是你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没有进项票,就意味着你没办法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会导致应纳税额增加,企业税负加重。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这表明,只有取得符合规定的进项发票,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当小规模纳税人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没有进项票,有以下几种可能的应对措施。一是加强采购管理,尽量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供应商提供发票的类型和时间等条款,以保障企业能够取得合法有效的进项发票。二是如果是因为业务真实发生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进项发票,比如一些零散的小额采购,可考虑让供应商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三是审视企业自身的业务流程和财务管理,检查是否存在可以优化的地方,避免因为内部管理不善导致进项发票的缺失。 同时,企业要注意,不能为了获取进项发票而采取虚开发票等违法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等。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税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