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责任认定书一般写什么内容?


责任认定书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等,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对于被追尾这种情况,责任认定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是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会详细记录事故涉及的各方当事人信息,比如姓名、联系方式、驾驶证号等;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车型、车辆所有人等;道路情况会说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是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还是乡村小道等;交通环境则会提及当时的天气状况、照明条件等可能影响事故发生的因素。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这些基本情况是责任认定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其次是事故发生经过。交警会按照时间顺序,描述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从两车行驶状态,到追尾瞬间的情况。比如前车正常行驶的速度、后车是否有超速、变道等行为导致追尾。这部分内容是对事故实际情况的客观记录,是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 然后是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交警会列举现场勘查得到的证据,如刹车痕迹、车辆碰撞部位等,来判断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例如,如果后车刹车痕迹过短,可能表明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车距。同时,会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一般来说,在正常情况下被追尾,后车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因为后车有义务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再就是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这会明确指出事故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而确定责任划分。如果后车是因为驾驶员分心驾驶导致追尾,那么后车驾驶员就存在过错,通常会认定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会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主次责任等。 最后是落款部分,包括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并加盖公章。只有加盖公章的责任认定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份认定书进行后续的保险理赔、赔偿协商等事宜。 总之,被追尾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文件,里面的每一项内容都对明确事故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起着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