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订立赠与合同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

我前段时间和别人订立了一份赠与合同,把自己的一套旧家具赠与对方。但现在我有点后悔了,不想履行这个赠与义务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订立赠与合同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履行赠与义务呢?
展开 view-more
  • #赠与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订立赠与合同后,何种情况下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下赠与合同的基本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就好比两个人达成了一个约定,一方愿意把自己的东西白给另一方,另一方也同意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还没有把赠与的财产实际交给对方,赠与人是有权利反悔的。比如,你答应送给朋友一台电脑,在把电脑交到朋友手上之前,你都可以改变主意,不送了。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像一些慈善捐赠,如果已经通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性质,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了。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了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你把房子赠与给子女,约定子女要照顾你的生活,但子女却对你不管不顾,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当赠与人自身都难以维持正常生活时,法律不能强求其继续履行赠与义务。比如,赠与人原本经济状况良好,答应赠与他人一笔钱用于创业,但后来自己生意失败,负债累累,生活都成问题,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综上所述,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除特定情形外)、受赠人出现法定撤销情形以及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影响自身生活时,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