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我之前在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病情不仅没好转还加重了。我怀疑这可能是医疗事故,但又不确定。想知道在哪些具体情况下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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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考虑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是医患双方对医疗过程和结果存在争议,比如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但医疗机构不认可。二是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例如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情况,卫生行政部门会介入并可能启动鉴定程序。三是当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且双方都同意通过鉴定来明确责任和赔偿问题时,也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此外,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病历资料、检验报告等,以确保鉴定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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