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加名字的房产权利及义务该怎么写?


在婚后对房产加名后,明确房产权利及义务的书写十分重要,以下为您详细说明相关要点和依据。 首先,要明确房产的产权份额。在婚后加名后,房产一般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共同财产也存在不同的共有方式,比如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夫妻双方对整个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按份共有则是双方按照约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所以在书写权利义务时,要清楚写明是哪种共有方式以及具体的份额。 如果是按份共有,要详细记录各自所占的比例。例如一方占60%,另一方占40%。这样在日后涉及房产的处分、收益分配等问题时,就有明确的依据。 其次,关于房产的使用权利。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该房产的权利,但也可能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约定。比如一方可能因为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那么可以约定在其不在期间另一方对房产的使用权限,包括是否可以出租等。同时,也要明确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义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双方可以约定对房产的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的承担方式等。 再者,涉及房产处分的问题。如果要出售、抵押房产等重大处分行为,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可以在权利义务书中明确规定,比如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才能进行处分。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另外,债务问题也需要考虑。如果因为房产产生了债务,比如房贷、维修借款等,要明确双方的承担比例。如果是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但也可以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这样在出现债务纠纷时,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建议将权利义务书进行公证。公证后的文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在书写时,要确保内容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免日后产生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