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咨询费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提供了咨询服务,对方给了我咨询费,但我不知道这笔咨询费纳税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收到钱的时候,还是合同约定付款的时候,又或是服务完成的时候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知道准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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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费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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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一个在税务处理中较为关键的问题。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产生纳税责任的具体时间点,一旦到了这个时间,纳税人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对于咨询服务而言,它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的范畴。 具体到咨询费,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举例来说,如果您和客户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日期,那么到了这个约定的付款日期,不管您是否实际收到了咨询费,纳税义务就发生了。要是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里没有确定付款日期,那么当您完成咨询服务的时候,纳税义务就产生了。另外,如果您在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服务前就先给客户开具了发票,那么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义务就发生了。所以,要确定咨询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结合合同约定、款项收取情况以及发票开具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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