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什么时候规定非即食相关内容的?
我想知道国家对于非即食食品这方面的规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平时我很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看到现在市场上非即食食品种类繁多,就很好奇国家是何时开始对这类食品进行规定的,好让我更清楚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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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即食食品指的是不能马上食用,需要经过进一步加工处理(比如烹饪、加热等)才能安全食用的食品。关于国家对非即食食品的规定时间,要从不同的法律角度来具体分析。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后来又经过修订,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中也涵盖了非即食食品。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的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不管是即食食品还是非即食食品都受到该法的约束。 另外,国家也针对非即食食品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比如GB 7718 - 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它对预包装食品(包括非即食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作出了规定,像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都有详细要求,该标准自2012年4月20日起实施。这些标准和法规不断完善和细化,为非即食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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