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何时确定?

我家的房子被拆迁了,现在分了拆迁安置房。但是我不太清楚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确定下来,是交房的时候,还是拿到房产证的时候,还是有其他的时间点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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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安置房所有权的确定时间是一个较为关键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说明。首先,我们要明白“所有权”这个概念。简单来说,所有权就是对某样东西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拆迁安置房而言,这意味着您可以自由居住、出租,甚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买卖等操作。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通常拆迁安置房所有权是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之后才正式确定。也就是说,当您拿到房产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时,才在法律上真正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在某些地方,如果拆迁安置协议有明确约定,且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即使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被拆迁人基于合法有效的拆迁安置协议,也享有对房屋占有、使用等权利。但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并未完全转移,在遇到一些法律纠纷或者需要处分房屋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此外,如果因为开发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被拆迁人可以依据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督促其尽快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虽然实际占有房屋能让您使用房屋,但从法律层面讲,办理产权登记才是确定拆迁安置房所有权的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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