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应该去哪里起诉?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到哪个地方的法院去起诉。我们平时生活的城市、户口所在地都不太一样,这种情况该怎么确定起诉的法院呢?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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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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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起诉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该条明确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那什么是经常居住地呢?它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了,那么原告就要到被告的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是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原告同样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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