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应该在哪起诉?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在起诉地点上犯了难。我们婚后在外地工作生活了几年,现在想走法律程序离婚,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是户口所在地,还是现在居住的地方呢?希望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夫妻离婚起诉地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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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的法律程序中,确定起诉地点是很重要的一步,这在法律上被称为管辖问题。 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那什么是经常居住地呢?它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被告已经在某个城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了,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被告的这个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比如,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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