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里?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结果感觉医生的操作可能导致了医疗事故。现在我想做医疗事故鉴定,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做。我很着急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清楚具体的鉴定机构有哪些,希望能了解一下去哪里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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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过程,它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在我国,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是医学会。具体来说,如果是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要是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时,再次鉴定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此外,在必要的时候,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不过中华医学会进行鉴定的情况相对较少,主要针对一些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例。 所以,当你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首先可以考虑向当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或者直辖市的县(市)地方医学会提出申请。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再按规定申请省级地方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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