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状应该交到哪里?
我有个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我不太满意,想写申诉状申诉。但我不知道这申诉状该交到哪个地方,是原审法院,还是上级法院,还是别的什么地方呢?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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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一种法律文书。 一般来说,申诉状可以交到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于刑事申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申诉可以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和本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如果是行政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总之,不同类型的案件,申诉状提交的法院可能有所不同。并且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相关证据等来综合判断和选择合适的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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