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应该在哪里起诉,法院会怎么判?


首先,我们来谈谈欠钱不还应该在哪里起诉的问题。 在法律上,这涉及到诉讼管辖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民间借贷这种欠钱不还的纠纷中,就属于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就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对于合同履行地,如果借贷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欠钱不还的案件中,出借方要求借款方还钱,出借方就是接受货币一方,那么出借方所在地就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出借方可以选择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接下来,说说法院对于欠钱不还的案子会怎么判。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相关证据来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如果出借人能够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并且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给借款人,而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还款,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出借人的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如果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借款人的财产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