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我是女方,现在想和丈夫离婚,但不清楚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我们结婚后在好几个地方居住过,不知道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该去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才对,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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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女方起诉离婚时,一般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意味着女方通常需要到男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男方的户籍所在地。 不过,如果男方住所地和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女方应向男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女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男方存在上述情况,女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若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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