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敏敏的母亲是否丧失监护权?


在探讨本案中敏敏的母亲是否丧失监护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监护权以及丧失监护权的相关法律概念。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这里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要判断敏敏的母亲是否丧失监护权,就要看她是否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敏敏的母亲有实施严重损害敏敏身心健康的行为,比如长期对敏敏进行殴打、虐待等暴力行为,那么就符合了第一种情形。要是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比如对敏敏的生活、学习不管不顾,让敏敏长期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或者虽然自身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像因长期外出打工等原因不能照顾敏敏,但又拒绝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导致敏敏处于危困状态,就属于第二种情形。另外,如果她有实施其他严重侵害敏敏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能会导致监护权的丧失。 在实际的案件中,要判定敏敏的母亲是否丧失监护权,不能仅仅凭借主观的判断,而是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并且,监护权的撤销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由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和判决。只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敏敏的母亲确实存在应当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才会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敏敏的原则指定新的监护人。所以,对于敏敏母亲是否丧失监护权,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