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参与人有哪些行为法院会给予处罚?


在民事诉讼里,参与人若有一些不当行为,法院是会给予处罚的。这是为了保证诉讼能够公正、有序地进行。 首先,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会被处罚。简单来说,就是不能为了让自己在官司里赢,去制造假的证据或者把对自己不利的重要证据毁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证据是法院查明事实、做出公正判决的重要依据,如果证据被伪造或毁灭,会严重干扰司法审判的正常进行。 其次,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也会受到处罚。证人的证言对于案件的审理很关键,不能用暴力威胁证人不让他说话,也不能用钱收买证人或者强迫别人提供虚假的证言。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法院会视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理。 再者,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行为要被处罚。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是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如果参与人把这些财产藏起来、卖掉或者弄坏,就会影响到执行程序。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会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 另外,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这些人员在诉讼过程中都有各自的职责,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或者报复会破坏诉讼的正常秩序。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会依法给予处罚。 最后,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也会受到制裁。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是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任何阻碍他们工作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同样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会对这类行为进行处理。 总之,在民事诉讼中,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诉讼程序,不能做出妨碍诉讼正常进行的行为,否则会面临法院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