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需要物业签字吗?
我租了套房子,房东和我签了租赁合同。但物业说合同必须他们签字才有效,不然以后出问题他们不管。我不太明白,租赁合同真的需要物业签字吗?不签会有啥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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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并不需要物业签字。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就租赁房屋或其他标的物所达成的协议,它规范的是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这里并没有要求合同的成立需要物业签字。也就是说,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就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就成立并生效。 物业在租赁合同中通常并不属于合同的当事人。物业主要负责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工作。虽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租赁合同涉及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分的使用等与物业职责相关的问题时,可能需要物业知晓或参与协商,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签字是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物业以不签字为由声称合同无效,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所以,在正常的租赁关系中,只要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法签订合同,该合同就是有效的,不需要物业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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