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作出原生效刑事判决书的法院是哪个?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现在判决书已经生效了,但我不太清楚当初作出这个生效判决书的是哪个法院。我想知道一般情况下是依据什么来确定作出原生效刑事判决书的法院,毕竟后续可能还有一些事情需要跟这个法院对接,所以很想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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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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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审判中,确定作出原生效判决书的法院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基本的刑事审判管辖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这意味着大多数普通的刑事案件,最初是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判的。如果在基层法院一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那么一审判决在经过法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后就会生效,此时作出原生效判决书的法院就是基层人民法院。例如,一个普通的盗窃案件,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一般,通常会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如果被告人对判决结果服判,在10天的上诉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没有在相同期限内提出抗诉,那么该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它就是作出原生效判决书的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对于这些案件,如果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出现上述没有上诉、抗诉的情况,中级人民法院就是作出原生效判决书的法院。要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或者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终审判决。此时,如果二审维持原判,那么原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都生效,作出原生效判决书的法院可能是一审法院(针对一审判决生效部分),也可能是二审法院(针对二审判决生效部分);如果二审改判,那么作出原生效判决书的法院就是二审法院。比如,一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不服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那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都生效。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影响力等因素,对特定的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在它们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没有后续的上诉、抗诉程序,或者经过二审程序维持原判等情况,它们就是作出原生效判决书的法院。总之,确定作出原生效刑事判决书的法院,要综合考虑案件的一审、二审情况以及管辖级别等因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和审判程序的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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