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该到哪个部门去鉴定?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想做工伤鉴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我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担心自己跑错地方耽误时间,所以想问问工伤鉴定到底要去哪个部门办理。
展开


工伤鉴定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它们对应的负责部门有所不同。 首先是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简单来说,一般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所以,要进行工伤鉴定,先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