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哪个部门能处理医疗事故?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想找卫生局解决,可不知道卫生局里具体哪个部门负责处理这类事情。不清楚该找对哪个部门,担心找错地方耽误时间,想了解一下卫生局到底哪个部门能管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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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机构设置里,卫生局已经更名为卫生健康委员会。当发生医疗事故时,能负责处理的主要是卫生健康委员会里的医政医管部门。医政医管部门主要职责就是监督和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等工作。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而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医政医管部门就会依据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在接到医疗事故的报告或者申请后,开展调查、调解等一系列工作。他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审查,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等。如果确定存在医疗事故,会按照规定对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也会协助医患双方进行赔偿等问题的协商解决。所以,当你遇到医疗事故问题时,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医政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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