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法定继承人都有谁?


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在被继承人去世时与其存在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去世,另一方就有对其房产等遗产的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就是正常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孩子;非婚生子女,像未婚生育的孩子,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是经过合法收养手续的孩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比如一方带着孩子再婚,这个孩子和继父或继母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那么就有继承权。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道理和子女类似。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是我们平常说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相关概念: 婚生子女:在合法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 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关系,被收养的孩子成为养父母的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教育等关系的继子女。 生父母:生育自己的亲生父母。 养父母:通过合法收养手续收养自己的父母。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自己形成实际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父母的兄弟姐妹:由同一对父母所生育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父亲相同母亲不同,或者母亲相同父亲不同的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因收养关系而形成的兄弟姐妹关系。 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之间形成了实际扶养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