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他人权益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由谁承担?
我之前看到有人被欺负,就出手去保护那个人,结果自己受伤了,还耽误了工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因为保护别人权益而让自己权益受损,这个责任到底该谁来承担呢?是被保护的人,还是侵权人?
展开


当您在保护他人权益时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责任承担问题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存在侵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也就是说,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您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比如,甲在阻止乙对丙的不法侵害时受伤,乙就是侵权人,乙要承担甲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责任。这是因为侵权人实施了侵害行为,导致您为了保护他人而受损,所以他要负责赔偿。 其次,如果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例如,甲见乙不慎落水,毫不犹豫跳入水中施救,在施救过程中甲受伤,这里没有侵权人,若甲请求补偿,乙作为受益人就应当给予甲适当补偿。这体现了法律对救助者的保护和公平原则,鼓励大家在他人遇到危险时积极伸出援手。总之,在保护他人权益自己受损时,法律会保障您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