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归谁?

我和伴侣准备离婚,我们有一套婚后购买的房子,现在房子增值了不少。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增值的部分应该归谁呢?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还是有其他的归属方式?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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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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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归属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些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取得,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房产增值部分的归属与房产本身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密切相关。 情况一: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在婚后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等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部分也归属于该个人。例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房价上涨,那么上涨的这部分增值就属于购买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情况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比如,男方婚前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可以就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获得一定的补偿。 情况三:如果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该房产本身以及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婚后一起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之后房子增值,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归属要综合考虑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遇到具体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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