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去算旷工吗
最近公司老是安排加班,有时候通知得还特别急。我自己本身也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不想加班。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要是不去加班,公司能算我旷工吗?主要是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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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加班不去不算旷工。首先,咱们得明白一些法律概念。所谓加班,就是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人单位额外安排员工工作。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加班有严格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也提到,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得和工会以及劳动者商量,不能擅自决定,而且时间也有限制。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劳动者不想加班也不能拒绝。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所以,如果公司安排加班没有遵循法定程序,也不属于特殊情况,员工拒绝加班是合理合法的,不能算旷工。但要是公司安排加班符合法律规定,员工无故拒绝,可能会面临一定后果。 相关概念: 劳动定额标准:就是对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应完成的工作量的规定。 法定程序:这里指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等一系列符合法律要求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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