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小区的车辆被损坏谁负责?
我把车停在小区里,结果发现车被损坏了。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是我自己,还是小区物业,又或者是其他可能的责任人?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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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停在小区的车辆被损坏时,责任的认定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车辆是被小区内其他业主故意损坏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实施损坏行为的业主就是直接责任人,要对车辆的损坏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某业主因泄愤划伤他人停在小区的车辆,那他就得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 要是车辆损坏是由于小区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像小区的广告牌因安装不牢固掉落砸坏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小区物业作为公共设施的管理方,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对车辆损坏负责赔偿。 若车辆是在小区停车场停放时被损坏,要看物业与车主之间是否存在保管合同关系。若存在,物业就有义务保障车辆的安全,车辆损坏后,物业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只是简单的场地租赁关系,物业通常只需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设置监控、安排安保巡逻等。要是物业没有尽到这些义务,对车辆损坏有一定过错,也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车辆损坏是由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雷击等造成的,一般来说各方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可能可以通过车辆保险来获得相应的补偿。总之,停在小区的车辆被损坏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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