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工资该由谁来管?


在现实生活中,包工头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且让劳动者头疼的问题。要弄清楚这个问题该谁管,需要了解不同管理部门的职责。 首先,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是管理包工头拖欠工资问题的重要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者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包工头及相关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在处理此类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劳动者与包工头之间如果就工资支付问题存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受理并进行审理,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包工头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人民法院也是解决包工头拖欠工资问题的重要途径。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包工头拖欠工资的情况比较复杂,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公正的判决。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包工头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情况下也会参与管理。如果工程涉及建筑领域,包工头拖欠工资可能与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例如,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总之,当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