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买房归谁?
我和爱人结婚后买了套房子,首付是我俩一起出的,贷款也是一起还,但购房合同只写了他的名字。我想知道这房子到底归谁,是算他个人的,还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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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买房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挣钱付了首付,并且一起还房贷,那么这个房子通常就是夫妻共有的。就算购房合同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房子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因为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大多都属于共同财产,用这些共同的资金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婚后男方父母出全款买房,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很可能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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