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给女儿的钱归谁?


在探讨婚后父母给女儿的钱归谁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不同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获得的,依法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到婚后父母给女儿钱的情况,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女儿个人的,比如通过书面赠与协议等方式确定只归女儿一方所有,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根据上述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这笔钱是只给女儿个人的,按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这笔钱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婚后父母给女儿的钱归属问题关键在于父母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父母在给予钱财时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赠与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