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撞了人该由谁来赔偿?


当出租车司机撞了人,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在侵权责任中,一般是谁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谁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出租车运营这种情况中,涉及到司机、出租车公司等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如果出租车司机是在工作过程中,也就是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撞了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先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出租车司机是出租车公司的员工,开车搭载乘客属于工作任务。不过,如果出租车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酒驾、严重超速等,出租车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进行追偿。 要是出租车是以承包、租赁等方式运营的,司机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有相关合同约定。那么在承担赔偿责任时,可能会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但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受害人,受害人依然可以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责任,出租车公司承担后再依据合同向司机主张权利。 另外,如果出租车存在挂靠情况,即司机将车辆挂靠在出租车公司名下运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司机和出租车公司都有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方或者双方要求赔偿。 总之,出租车司机撞人后的赔偿主体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并且在实际处理中,受害人可以先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司机、出租车公司等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