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由建设单位还是施工方缴纳?
我是个小老板,接了个工程,现在涉及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事。我搞不清这钱该建设单位出,还是我们施工方出。这保证金金额也不小,要是交错了,对我资金压力挺大的。所以想问问到底该谁交啊?
展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一种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资金保障措施。简单来说,就是提前存一笔钱在指定账户,万一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就可以用这笔钱来支付。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关于缴纳主体,通常情况下,工资保证金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来缴存。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整个工程项目中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总责的一方。当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纠纷,比如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总承包单位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就可以动用工资保证金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在出现工资拖欠问题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不过,对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适当提高其存储比例,提高比例不超过2%。而如果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或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也可以按规定申请减免存储工资保证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