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是由谁规定的?
最近在研究气象相关法规,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规定主体不太清楚。想知道这个条例具体是哪个部门或者机构规定出台的,它背后的制定依据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展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是由国务院规定的。2010年1月20日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该条例,并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制定这部条例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的,目的在于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气象灾害种类多样,像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都包含在内。这些灾害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影响。 通过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明确了各方面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责任和义务。比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从法律角度看,这属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作为行政法规,为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和保障,使得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法可依。 相关概念: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各类法规。它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