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发生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我有个朋友,他把自己的货车挂靠在一家运输公司名下跑运输。最近出了交通事故,把别人撞伤了。现在大家都不清楚这责任该怎么算,是我朋友自己承担,还是运输公司也要负责呢?我就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挂靠车辆发生事故后,责任到底是怎么认定和划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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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发生事故后,责任承担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通俗来讲,连带责任就是受害人既可以要求挂靠人赔偿,也可以要求被挂靠人赔偿,还可以要求双方一起赔偿。 比如,小王把车挂靠在甲运输公司从事货运,开车时撞伤人且小王负事故责任,那么伤者可以向小王索赔,也能直接找甲运输公司要求赔偿。这是因为被挂靠公司允许车辆挂靠,就有管理监督的责任。即使被挂靠公司没收取挂靠费,也不影响其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由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确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如果是因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事故,其承担全部责任;多方有过错,则根据行为和过错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各方无过错属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实际赔偿中,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概念: 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即受侵害人可请求连带两方中的任意一方承担侵权责任进行赔偿。 挂靠经营:道路客运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的所有人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但以其他具备资质的企业名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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