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撞人了不垫医药费该找谁?
我被公交车撞了,现在受伤在医院治疗,但是公交车一方一直不垫付医药费。我也没有那么多钱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找谁来解决医药费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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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公交车撞人后不垫付医药费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来寻求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在交通事故里,公交车撞人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我们可以先找公交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般为1.8万元。我们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事故证明、医疗诊断等材料,申请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垫付医药费。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不够支付医药费,而公交车又投保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可以要求商业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我们可以通过公交公司协助联系商业险保险公司,或者直接向商业险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若保险公司的赔偿仍不能满足医药费需求,或者公交车没有投保商业险,此时就需要找侵权责任人,也就是公交车所属的公交公司。公交公司作为公交车的运营管理单位,对其驾驶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们可以与公交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垫付剩余的医药费。如果公交公司拒绝垫付,我们可以收集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病历等相关证据,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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