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医疗事故应该找谁处理?
前几天我在医院看病,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找哪些部门或者人员来处理这件事,是直接找医院,还是找其他机构呢?我想了解下具体该找谁来解决这个医疗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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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医疗事故时,以下这些主体或部门可以处理相关问题。 首先,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医疗事故发生在医疗机构内,他们有责任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患者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或者专门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提出诉求,双方就事故的原因、责任认定以及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 如果与医疗机构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有权力和职责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此外,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患者可以以医疗机构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医疗事故的责任和赔偿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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