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被判处死刑了还要剥夺政治权利?

我有个亲戚因为犯了很严重的罪被判处了死刑,可我发现判决里还写着剥夺政治权利,我就很纳闷,人都要死了剥夺政治权利还有啥用啊?我想知道为啥会有这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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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附加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剥夺政治权利这个概念。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它意味着犯罪人在一定期限内或者终身不能享有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从政治层面来讲,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往往实施了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的犯罪行为,他们的行为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重相悖。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政治否定评价,表明国家对这类严重犯罪的坚决谴责和否定态度。 从法律角度来看,即使罪犯被执行死刑,他们生前可能会有一些著作等成果。如果不剥夺其政治权利,这些著作等可能会被他人利用来传播有害思想等,而剥夺政治权利后,其著作的出版等相关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限制,避免不良影响的扩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所以,法律明确规定了对判处死刑的罪犯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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