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为啥不愿意开普票?


一般纳税人不愿意开普票,这和税收政策以及企业自身利益有着紧密的联系。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普票和专票的基本概念。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普通发票(普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从税务处理的角度来看,一般纳税人开具普票和专票在计算销项税额上是一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也就是说,不管是开普票还是专票,一般纳税人都要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但是对于受票方来说,专票和普票的作用不同。专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而普票一般情况下不能抵扣(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如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行费发票等)。这就导致一般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更愿意和同样是一般纳税人且需要专票抵扣的企业合作。因为这类合作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使得企业的税负更加合理。 而对于开具普票,一般纳税人担心会增加自身的税务管理成本。因为开具普票的客户可能有很多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人,这类客户不需要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票时,同样需要进行发票的开具、管理和申报等工作,但却不能像专票那样对企业的增值税抵扣产生直接的积极影响。而且,如果普票开具数量较多、较为分散,会增加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企业的管理成本。 此外,在税务监管方面,专票的管理更加严格。税务机关对专票的开具、使用和抵扣有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票时会更加谨慎,因为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严厉处罚。相比之下,普票的监管相对宽松一些。但这也可能让一般纳税人担心,过多开具普票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增加企业被税务检查的风险。综合以上这些因素,一般纳税人往往不太愿意开具普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