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专票和普票对销售方有什么影响?


在了解开专票和普票对销售方的影响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专票和普票的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普票)则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一般情况下,购买方不能用普票抵扣进项税额。 从税务角度来看,对于销售方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开具专票和普票在计算销项税额上是一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是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不管开具的是专票还是普票,销售额和税率确定后,销项税额就确定了。但是,专票可能会涉及到购买方抵扣进项税,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操作相对复杂。若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不得扣减销项税额。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在2024年,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果开具的是普票,符合上述条件就无需缴纳增值税;但如果开具专票,因为购买方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缴纳增值税。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9万元,全部开具普票,那么当月免征增值税;若其中3万元开具了专票,这3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剩余6万元开具普票仍可免征。 从财务核算方面,开具专票和普票对销售方的收入确认没有影响。销售方都是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确认收入,税额计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不过,在发票管理上,专票的管理更为严格。根据相关规定,销售方要建立专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专票登记簿,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专票使用情况。一旦违反专票管理规定,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而普票的管理相对宽松一些,但也需要按照规定开具和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