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很多人不买公积金?
我一直不太理解,公积金明明能在买房等方面提供很大便利,可身边不少人都不买公积金。我想知道这背后是啥原因,从法律角度来说,不买公积金是否存在问题呢?这其中涉及到哪些法律规定和权益呢?
展开


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然而,现实中却存在很多人不买公积金的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企业而言,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会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部分小型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本身利润微薄,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可能会选择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从员工角度来看,有些员工可能对公积金的政策和好处了解不足,没有意识到公积金在购房贷款、提取用于租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还有一些员工可能流动性较大,担心公积金转移、提取等手续繁琐,所以不太愿意缴纳。另外,一些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没有固定的用人单位,自行缴纳公积金的意愿和能力也相对较低。 不买公积金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存在问题的。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